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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拍賣還有報稅ㄉ問題嗎?如��要ㄉ話又是怎申報

A:1.
親愛的Yahoo!奇摩拍賣賣家,

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的 6個月緩衝期即將在11月4日截止。根據財政部最新公告指出,每月銷售額未達6萬元者可「免辦」營業(稅籍)登記。而營業場所「有堆貨者」,其房屋稅、地價稅將變更為「營業用」稅率,無堆貨者將適用於自用住宅稅率。財政部公告見:網路交易課稅最新說明

此外,網路交易課稅輔導免罰期至 2005年11月4日止,需要辦理稅籍的賣家請及早申辦,以免受罰。

適用範圍
以「營利」為目的,採「進、銷貨」方式網路經營者,應辦理稅籍登記。登記原則詳見以下說明。

個人透過拍賣網站銷售貨物課徵營業稅等相關問題說明

銷售額未達 6萬元者

銷售額在 6萬元以上,
未達20萬元者

銷售額在 20萬元以上者

營業(稅籍)登記

可免辦

須辦理稅籍登記

須辦理稅籍登記

營業稅稅率

稅率 1%,由國稅局依據實際交易額按季核定稅單繳納

稅率 5%,使用統一發票,進項稅額可扣抵

房屋稅 [1]

無堆貨

按住家用稅率課徵

按住家用稅率課徵

按住家用稅率課徵

有堆貨

按營業用稅率比率課徵
(不得低於 1/6)

按營業用稅率比率課徵
(不得低於 1/6)

按營業用稅率比率課徵
(不得低於 1/6)

地價稅 [2]

無堆貨

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

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

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

有堆貨

按一般用地稅率比率課徵

按一般用地稅率比率課徵

按一般用地稅率比率課徵

[1] 此處係指網路拍賣之賣家係申請加入拍賣網站之會員,藉以銷售貨物或 勞務,就拍賣標的物及其價金之互相同意,皆於該網路商店或拍賣網站完成之情形。

[2] 此處係指網路拍賣之賣家係申請加入拍賣網站之會員,藉以銷售貨物或勞務,就拍賣標的物及其價金之互相同意,皆於該網路商店或拍賣網站完成之情形。

申辦管道
營業人營業場所或戶籍所在地的地區國稅局,如台北市國稅局、高雄市國稅局、台灣省北區國稅局、台灣省中區國稅局、台灣省南區國稅局。

請注意,賣家在輔導期間內辦理營業登記,其過去經營網路拍賣的所得可補稅免罰。依法稅捐機關最長可以對經營網拍的個人追補七年的稅捐。

由於賣家之實際營業形態各有不同,如果您對稅務仍有疑問,建議您立即洽詢居住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或專業會計師,以保障您本身的權益,或直接詢問稅務機關,參見 免費稅務講習會公告各區國稅局網址以及諮詢電話

Yahoo!奇摩拍賣也已邀請稅務專家,整理出常見問題與相關說明,參見:
‧求助中心 > 稅務常見問題
‧買賣會客室 > 營業登記如何辦?(上):法規篇
‧買賣會客室 > 營業登記如何辦?(下):實務篇
‧公告 > 稅捐單位來函釋疑,籲請賣家注意稅法規範(2005/9/19)

雅虎奇摩拍賣是怎麼算刊登費用

A:2.

  什麼是刊登功能使用費?

這項費用是您使用Yahoo!奇摩拍賣刊登功能,所必須支付的費用。刊登功能使用費分成兩種:

一般分類的計費標準

項目數量刊登功能使用費
一般分類1 件3元
音樂、影片/圖書、雜誌、文具類1 件1元
推廣價

注意事項:

  1. 拍賣天數 2 ~ 10天,皆收取相同費用。
  2. 同筆商品(同一個拍賣編號)內:
    費用 = 3元 x 商品數量, 但超過10件仍收30元
  3. 當商品無人得標:自動重新刊登不計費(須於刊登時選擇自動重新刊登,最多可選擇 2次。若商品數量大於1,須全部商品都無人得標才不計費。

舉例說明:

例一:您刊登「SONY CLIE PEG-NX80V」1台,刊登功能使用費是3元;如果您要同時賣10台,商品數量設定為10,則刊登功能使用費是30元;若您要同時賣20台,刊登功能使用費依然只收10台的費用,還是30元。

例二:您分別刊登20筆不同的商品(不同拍賣編號),每筆商品數量都是1件,則刊登功能使用費總計為60元。

特殊分類(汽車與機車/旅遊與工商地產)的計費標準 (什麼是特殊分類?)

分類刊登功能使用費
汽車、房屋出租、房屋出售、店面頂讓、土地租售、塔位出售200元
機車、國內旅遊、國外旅遊、工商設備60元

特殊分類注意事項:

  1. 一筆商品(同一個拍賣編號)數量只能設定1件,刊登天期一律固定為20天。
  2. 特殊分類的商品刊登,不提供設定直接購買價。
  3. 特殊分類的商品刊登不提供(商品無人得標)自動重新刊登選項。
  4. 汽機車百貨與旅遊票券類仍屬一般分類商品。

刊登後修改注意事項:

  • 商品分類無法修改
    當服務開始收費後,由於各分類的費用可能不相同,因此您無法在刊登後再修改商品分類。
  • 修改商品數量計費規則相同
    刊登後若要修改商品數量,增加商品數量依同樣規則計費(每增加一件收費3元,若新增超過10件仍以30元計。)您也可以在刊登後因為庫存不足而減少數量,但已收取的費用恕無法退費。

    舉例說明:
    原為6件,您改為9件,增加數量是3件,新增的刊登費用為3x3=9元。
    原為6件,您改為18件,增加數量是12件,新增的刊登費用為3x10=30元。
    原為15件,您改為18件,增加數量是3件,新增的刊登費用為3x3=9元。

其他相關說明


來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4051027075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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